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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教学督导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

我院召开教学督导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4-13

我院召开教学督导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

2015年4月9日下午,我院在东校区第八会议召开了教学督导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会议由我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人邹檬教授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宁波市高校教学督导组副组长、宁波大学原副校长曹屯裕教授,我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原院长高浩其教授,教学副院长王菁华教授,教学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新一届校级教学督导,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部主任。

会议开始,邹檬首先对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微调以及新一届校级督导聘任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同时对二级学院督导组的建立提出相关要求,重申了两级督导的主要职责。

随后,与督导工作对接的相关行政部门教务处、质评办、高教所、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分别就本部门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进行了介绍,并与参会的校级督导及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我院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高浩其在讲话中谈了对督导工作的认识,也对全体督导委员会成员及新一届校级督导提出了殷切希望。他说,督导工作是一种荣誉,是一种责任,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研究。在座的每一位教学督导都是各自领域中比较杰出的代表,是各二级学院综合各方因素推荐上来的优秀人才,也是我院教学督导工作的中坚力量。因此,我们要勇于担当,全身心投入教学督导工作,积极参与学院教学各环节的督导工作,通过督导、检查获得第一手资料,对学院重大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目前我院开展的过程化考核、工程专业认证,还有将要进行的审核性评估工作都是关系到我院提升教学质量的大事情,我们要积极参与,献计献策,明确职责,更好的为学院建设服务。

宁波市高校教学督导组副组长曹屯裕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我院督导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作为一所地方本科院校,宁波工程学院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深化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对外交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评价制度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也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他指出,高校教学督导机构,首先必须厘清三级督导的层级关系:市督导组是三级督导体系的指导,校级督导机构是三级督导体系的主体,二级学院督导机构是三级督导体系的基础。他强调,各级督导组织须明确分工、保持畅通交流沟通和建立沟通平台等。他还特别强调了督导工作必须同时履行“督”和“导”两种职能,各级督导都要从调查研究入手,坚持“督导结合、以导为主”的原则,无论是督教、督学还是督管,都要努力实现“以督为主”向“以导为主”的转变。

最后,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督导工作的主管副院长王菁华围绕着三个方面做了总结讲话。

一是关于常设行政机构与非常设机构的关系。教务处作为教学管理、决策、运行部门,质评办作为建立全过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动态监控教学质量运行的机构,高教所作为整合校内外力量、开展高校研究的部门,教师发展中心作为引导教师发展需求、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的部门,这几个机构都是学院常设的行政机构。而教学督导委员会作为非常设机构,与具有学术权力的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一样,是我院的教学咨询和监督机构。正是这些监控机构的存在,才可以与教学决策、教学执行等机构共同构成完整的教学闭合系统。

二是在管、办、评分离的心格局下,发挥督导的特有职能。她认为,制度的设立很重要,但是如何落实到实处更是关键。作为监控的主要力量,教学督导工作是不可或缺的。教学督导有商讨、指导、交流、咨询的优势,也代表了学术和专业的评判,用非行政力量来配合行政力量,能更好地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是进一步加强我院督导工作。我院近几年来逐步建立了督导工作相关制度,将标准文件化,将制度规范化。同时各位督导要更多关注教学改革的趋势,主动参与我院正在开展的重要工作,努力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也希望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能尊重各位校级督导,让他们积极参与到各种会议中来,参与到教学运行全过程的监控中来,从而为我院办学质量的提升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