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教学质量评价中心 工作职责和岗位设置
一、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和岗位设置
(一)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处是学校负责发展改革政策研究、方案设计、规划制定与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章程等学校重大政策的研究、制订与修订。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并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查、评估和总结,协调各学院、各职能部门的事业发展规划工作。
3.参与学校重大建设和改革项目的论证与设计,参与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工作。
4.研究学校拓展办学空间的思路和方案,研究论证学校重大决策,为学校改革与发展出谋划策。
5.开展政策研究,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建议。
6.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参与各级各类项目研究。
7.负责校际联盟各项活动的组织开展。
8.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设置
处长:唐旭东
办公室:行政楼327
电话:0574-87619142
副处长:时钟涛
办公室:行政楼317
电话:0574-87616026
规划管理岗:朱春艳
办公室:行政楼329
电话:0574-87616048
二、教学质量评价中心工作职责和岗位设置
(一)工作职责
教学质量评价中心是学校负责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等工作的教辅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高校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规定,制订学校相关的管理制度。
2.负责全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工作,组织实施学校的质量管理政策,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和参与制定监控体系所需的各种评估方案及评估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
4.负责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制订学校的质量管理政策和实施计划,向学校提出质量管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5.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学校质量管理政策的情况,评估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学校提出有关建议。
6.负责总结、分析和宣传各部门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定期向有关方面和学校全体教职工通报本校的质量提升情况,促进学校质量文化建设。
7.负责收集、存储、分析、利用本校的教学信息和教学质量管理信息,组织、开发、推广有效的教学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组织协调全校的质量管理研究活动。
8.负责处理评估信息及发布评估结果,受理各部门、教职工、学生和其他有关人员向学校提出的质量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向建议者反馈处理结果。
9.协助外部机构或学校委托做好对本校的院校评估和专业评估工作。
10.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设置
主任:唐旭东
办公室:行政楼327
电话:0574-87619142
副主任:周军
办公室:行政楼317
电话:0574-87616026
教学质量评估岗:杜爽
办公室:行政楼331
电话:0574-87619942
专职教学督导岗:皮晓嫚
办公室:行政楼329
电话:0574-87616048